Saturday, June 13, 2015

我的父親:吳鶴予少將自述。





受文者:馬英九總統
主旨:要求國賠。為白色恐怖受難者 吳鶴予少將寃獄十年,遞奪公權終身,前途名譽全毁,遭成家散子離人間大悲劇,懇請國賠。
檔案:機秘(乙)第6368號。
毫無程序正義,未審先判,真相大白.
劉士毅參軍長謂:吳鶴予少將不能証明與吳石中將有勾結行為。
吳鶴予少將謂:此乃一般參謀作業程序,上級中將長官要作戰地圖,當部下的要立即遵辦,這種參謀作業程序並無不當之處。且該地圖是由黃副處長德美轉呈吳石中將次長。陳誠上將是見証人。因吳鶴予少將在土城受訓,與東南長官公署長官陳誠上將在土城一起受訓;且逮捕吳石中將是陳誠上將二月十八日下令的;蔣介石是1950年3月1日復職。

陳誠穩住台灣亂局:
台灣省主席陳誠舊部胡璉捷報挺住金門(1949 10 27),穩住金融(新台幣是1949 06 15發行.四萬舊台幣換一元新台幣)、肅諜成功(中共台灣領導蔡孝乾1950 01 29落網)、逮捕朱諶之(吳石案.1950 02 18),蔣介石才復出(1950 03 01)。


理由:
1. 據先父吳鶴予少將生前口述時稱:"他於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八月十二日受害。
受害人 吳鶴予少將當時任職東南長官公署第三處處長,是時奉上級參謀次長吳石中將電話要作戰地圖乙份呈送吳次長,因作戰地圖係本處業務,此項業務是屬兵棋室主管,該兵棋室主任由黃副處長德美兼任,該地圖隨即由黃副處長轉呈吳次長,此乃一般參謀作業程序,上級長官要作戰地圖,當部下的要立即遵辦,這種參謀作業程序並無不當之處"等情。
(陳誠上將也同意此看法)
(賴名湯參軍長也有同樣看法)

2. 東南長官公署參謀次長吳石中將匪諜案發生。提供作戰地圖之第三處處長
吳鶴予,及呈送作戰地圖的黃德美均被蒙寃牽涉在內被收押土城看守所,一審被判無罪,後因政治因素判決不當,含冤坐牢十年,並遞奪公權終身,前途名譽全毁,親散子離,造成人間政治大悲劇,詳情請向國防部軍法局調案可查。
(檔案:機秘(乙)第6368號)
劉士毅參軍長8/5 呈
蔣介石 8/7/1950 "如改正餘如擬" 六字;事實真相大白。乃冤獄!
台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: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
蘇瑞鏘 政大歷史系博士
國史館台灣文獻館
台灣文獻 第63卷第四期209頁。
2012年12月31日出版


3. 家父吳鶴予早年赴日留學,日本士官學校畢業後,返國投効國軍,協助訓練國軍部隊,續進陸軍大學校十六期深造(當時陸軍大學校是軍事最高學府)第一名畢業,深得層峯器重,派任要職,前途遠景無量,往後可能對國家貢獻更大;遭此不白寃情後,日日憂鬱寡歡,不允仙逝,此冤情不但對家父個人前途、名譽、精神、受無比打撃與損失,並牽連子女長大後就業受影響甚鉅。政府這種不當行動,禍延子孫,使全家人四代均蒙冤情損害,痛苦萬分,這種損失實不計其數,情何以堪。

4. 家父蒙受不白之冤,連最基本的授田証、軍人福利皆失去權利;政府應有表示如何還家父清白,以免家父沉冤地府,家屬亦受長期折磨,如何彌補已往家人精神、金錢、生活遭受無比之痛苦;人權、公平正義、程序正義之何在?
懇請馬總統英九予以從優冤獄國賠為禱。

受害者吳鶴予少將法定繼承人代表
吳復嵩呈上

通訊處:
Peter Wu
1379 Sagebrook Dr.
Fairview, TX. 750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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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14) 682-8888
777Realty@gmail.com